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从事协管员工作所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
5.服从工作安排,适应夜间室外工作要求,建议以男性为主。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为协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如有大面积纹身、不良嗜好等影响海关形象的。
(三)其他
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聘用。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
2.报名方法:(1)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获将报名资料报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风光大厦5楼506室。
电子邮箱:jqjkqfzgs@163.com(发送主题为:报名岗位名称+姓名,以压缩包形式添加附件发送)
咨询电话:18093786368、18894085222、13079320383
3.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酒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1)(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详见附件2)
(3)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电子版);
(5)岗位所需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要求:1.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3比例进入政审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照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自动放弃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先由自己承担,被聘用者由单位予以报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替补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酒泉经开区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结束后,经综合评定,能够胜任本职岗位的予以录用;不能胜任岗位的予以辞退。
五、福利待遇
(一)薪酬结构
聘用人员薪酬具体按照《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酒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为吸引人才,岗位薪酬水平居于区域内同行业中等偏上。
(二)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2.可提供食宿。
六、注意事项
(一)填写报名表时,请勿更改报名表格式。
(二)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瞒报、漏报、错报相关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三)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环节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者,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酒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酒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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