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招聘信息

平顶山市56家单位,拟招聘286人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4-19 作者:佚名 浏览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低保、特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637951910@qq.com,免缴笔试考务费咨询电话:0375-4970568(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4∶30,通过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两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平顶山市设置考场。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省、市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5月29日至30日持相关材料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政策咨询电话:0375——297995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5——497056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375——297999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分享到:
客服服务热线
24小时服务
关于我们
产品与服务
收费与推广
网站特色
咨询反馈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科兴人力资源服务 皖ICP备20008326号-34

地址:上海市 EMAIL:@qq.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