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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资兴公开招聘(引进)28名工作人员(5月7日-5月 10日报名)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4-29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未满服务年限的;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约定试用期未满的或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

8.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资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入编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万元。

四、招聘(引进)程序

公开招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7日-5月 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公告发布后自行打开资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9000/login.aspx),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系统,填写考生个人信息以及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不能上传生活照,照片必须清晰)。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指导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3)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

(4)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公开招聘笔试设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5月11日公布取消招聘(引进)计划数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1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13日公布核减招聘(引进)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兴市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

1.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资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个人信息维护、照片维护”两个页面截图。

(2)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4年资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均需张贴照片。

(3)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有二维码)等有效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录用资料)、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和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具体详情见《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8日9:3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资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9000/login.aspx)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的,请于5月16日17:00前反馈给资兴市人社局。逾期不反馈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

笔试地点、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本次招聘(引进)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同类型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除以有效参考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0%(实际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有效参考人数×80%)。

5.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适时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参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在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引进)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最高分为95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面试时表现的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成员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招聘(引进)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即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资兴市业余体育学校赛艇教练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和相关部门联审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资兴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人社局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资兴市人社局汇总呈资兴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后,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五、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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