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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人,最新招聘信息来了!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5-14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 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 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网络报名时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包括: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户口本)、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退伍证)等应聘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报润州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相关知识,约占30%)和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含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等相关知识,约占70%)。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面试成绩及合成后的总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岗位代码04的岗位,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退役军人部发[2018]56号),积分高的优先。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工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报润州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不服从工作需要统筹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被聘用应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被聘用应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共润州区委《关于构建润州区社区(村)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意见(试行)》(镇润办〔2018〕89号)以及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镇润办〔2021〕59号)执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说明。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润州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5628830(政策咨询);

润州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511-87057116(政策咨询);

润州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1988369(政策咨询);

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11-85022377(政策咨询);

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25552(考务咨询);

润州区纪委区监委电话:0511—12388。

本公告由中共镇江市润州区委组织部、镇江市润州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中共镇江市润州区委组织部

镇江市润州区民政局

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9日

02

中共镇江经开区工委宣传统战部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镇江经开区工委宣传统战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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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应聘需提供材料:

1.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 个人简历1份;

5. 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7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镇江经开区港中路111号(人力资源市场内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511-83170213

中共镇江经开区工委宣传统战部

2024年5月10日

03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镇办发〔2019〕36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会化用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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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镇办发〔2019〕36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会化用工人员。

一、具体岗位

备注: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日常办公软件,计算机类、档案管理类专业,有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经历等优先情形在适岗评价环节计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三、信息发布

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公告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方式、用工形式等考生应知事项。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17∶00,其他时段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

1.基本资格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插入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信网查验截图;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适岗评价另附的佐证材料(没有的可以不提交;报名环节未提交的,视为没有):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盖章,注明入党时间),退役军人身份佐证材料,“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身份佐证材料,革命烈士子女或者配偶身份证明材料,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证书,学位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经历证明(盖章,注明具体岗位和工作时间),受到县处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表彰奖励的证明,其他胜任本岗位的专业特长佐证材料。

除报名登记表外,其余材料可以拍照上传或者扫描上传。

(三)材料提交方式

以上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113507856@qq.com,请确认发送成功并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五、资格审核

用工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后续环节时间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电子材料,需在笔试当天考试前向用工单位提交相应原件以供校核,未能提供基本资格材料原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未能提供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原件的取消相应得分;录用前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虚假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实际操作成绩(占10%)、适岗评价(占10%)等四部分组成。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时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时间45分钟,地点另行通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开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可以携带书籍资料,但不能使用电子产品。考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适岗评价、笔试两项合计成绩排序,按照不超过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初定笔试当天即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实际操作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即进行实际操作考评。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现场公布。

总成绩小数点后取两位,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实际操作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需在通知期限内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办理手续和用工形式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拟录用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拟录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用工单位报到并办理用工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提出辞职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岗位所缺人选,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生录用后,按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有关规定,享受用工单位行政辅助岗编外用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市局人事教育处):0511-85037950

监督电话(派驻纪检监察组):0511-85037933

附件:市市场监管局编外用工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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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场监管、镇江新区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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