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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招聘

来源:人才无忧网 时间:2020-04-09 作者:人才无忧网 浏览量:



闽南师范大学坐落于拥有世界级石化基地(古雷石化产业园)的东南沿海城市----漳州,是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由原龙溪师范学校于1958年春设立师范大专班发展而来, 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现了我校博士点建设零的突破,2013年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同时本科专业列入本一批招生。当前,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整体水平,朝着“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阔步迈进。

学校现有18个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000余人。设有 65个本科专业,建立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人才培养方向。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引、聘”并举,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9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521人,占43.7%;具有博士学位的356人。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整体水平,朝着“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阔步迈进。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各项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博士学位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人才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务年限为10年。

(一)高层次人才待遇

除享受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外,还提供绩效工资、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标准如下(见表1):

(二)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普通师资待遇

除享受正常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外,还提供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标准如下(见表2):

其他

(一)配偶子女安排

1. 配偶:配偶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可调入我校工作;省外引进人才配偶为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聘用编内人员(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近5年内主持过一项国家项目的引进人才配偶可聘为校聘编外人员。若引进人才配偶不符合我校调入(或聘用)条件又提出要解决配偶工作问题的,学校可给予安排合同工岗位,并每月另外增加500元生活补贴。

2. 子女:解决引进人才子女附幼、附小、附中入学教育。

(二)住房安排

1.购房补贴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发放,因在漳州市购房,可申请一次性兑现购房补贴;安家费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兑现。

2.学校在有房源的条件下视情况提供半年过渡房,学科带头人提供二至三年过渡房(或学科带头人学校提供住房,但不给予购房补贴)。无房源情况下提供租房补贴,各类人才租房补贴如下:

(三)个人发展

1.学校教师职称评聘设有绿色通道,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职称特别评聘办法(试行)》中所规定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特别评审正教授、副教授职称。

2.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条件者可参加申报遴选。

(四)其他

1.到我校考察、面试的应聘者,若最后与我校签订正式合同,我校将根据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报销其考察的交通费。安家费包含搬迁费。

2.科研启动费根据我校科技处(社科处)相关规定执行。

3.以上所有引进人才的待遇金额为人民币,均为税前待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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