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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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24时截止。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baocheng@nea.gov.cn。同时登录网址,搜索“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选择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邮件主题统一采用“处室+姓名+专业+学历”的格式。未按格式填报视为无效。报名后请报名人与联系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参加入围笔试人员,未入围笔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5︰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同时一并提供本人户籍、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以上,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及个人修养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中心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考察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统一组织考察。
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能源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10-81929911 010-81929907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附件2 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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