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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玉溪市中心血站,2024年度招聘检验人员2人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3-11-23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现役军人、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

(5)招聘工作实施回避制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24:00截止。

2.报名方式:考生需认真填写《玉溪市中心血站应聘报名表》(附件1)、《玉溪市中心血站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与报名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zxxzbgs1@sina.com,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的方式命名,本人所留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须准确无误。

3.考生需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压缩文件包):

《玉溪市中心血站应聘报名表》(附件1)、《玉溪市中心血站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个人简历及其他附件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CET4及CET6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4.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列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考生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或因考生本人未接未回电话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信息无法落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环节,任何时候发现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相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证明的,不予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三)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分数合格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单项否决)。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分数相同的,采取加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以加试的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提前招聘工作拟安排在2024年2月,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后续招聘环节的相关事宜通知在玉溪市人才网()上发布。

(四)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者,血站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约定报到时间、聘用条件及违约承担责任。凡无合理的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违约处理;报到时不能按毕业生就业聘用要求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完整人事档案资料及就业报到证等)的不予聘用,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违反就业协议不能到岗的,按违约协议办理解约手续。

(六)考察

按国家档案审核相关规定,审阅个人档案进行考察,要求档案资料完整规范,且无视为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情况,无视为事业单位不能聘用的情况。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是否存在不予聘用情况。

拟聘人员属于2024年毕业生,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招聘_招聘司机的平台_招聘网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在玉溪市人才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收到投诉、举报或异议,由纪检部门和考察小组联合进行调查核实,若存在视为不合格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及异议,按事业单位招聘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招聘期间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根据招聘人数和考核成绩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其他要求

提前招聘在统一公开招聘前组织实施,2024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开始之前,若仍未招聘到人员或者已招聘到的人员还未签订就业协议,本次提前招聘终止,转入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计划。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三)严格按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四)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

(五)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过程。

四、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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